人才业绩(诚信)档案管理和服务
一、政策依据
1、《加强本市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意见》(沪府发[2003]19号)。
2、《非公经济组织人才人事服务工作试行办法》(沪发[2004]108号)。
二、建档范围和对象
各类经济组织中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以及柔性流动人才。重点是:非公经济组织或新经济组织中的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国家重点发展领域的领导人物;高新技术产业、产业基地各类人才;获得执业(职员)资格和中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和管理人才;具有特殊技能的人才等。
三、业绩档案的运用
1、为各类人才跨省市交流(人才引进、上海居住证办理)提供工作业绩、教育培训经历、创业成果、技术专利等个人相关诚信报告或证明。
2、为申请办理《上海市居住证》延期手续的各类专业人才,提供在沪期间的工作业绩信息、素质能力增长信息以及诚信记录。
3、为建档人才提供岗位人才需求信息,为其求职或创业提供学历、经历、职业资格等评估证明。
4、为用人单位面试选才提供拟聘对象的综合诚信评估报告和人才诚信信息查询。定期更新人才动态信息,提供人才结构分析报告,推介人才培训方案,及时提供建档人员诚信记录。
5、为建档人员提供职业资格申报,职称评审,专业培训等信息,提供专业成果转化、项目开发、跨区域交流等对接信息,提供职业发展咨询。为申报创业资助资金出具所需要信誉、经营业绩等诚信证明。
四、服务内容
1、单位员工业绩(诚信)档案建档受理
2、个人业绩(诚信)档案建档受理
3、业绩档案信息整理与更新
4、个人诚信信息与失信记录查询
5、单位与个人诚信信息记录查询卡受理
6、单位人事诚信承诺公示
7、学历、学位诚信评估报告
8、工作经历诚信调查报告
9、工作业绩诚信调查报告
10、个人信誉诚信调查报告
11、人才技能诚信评估报告
12、人才综合诚信评估报告
13、人才择业诚信推荐报告或证明
14、岗位技能测评(测试)报告
五、建档受理流程
1、单位建档受理流程
(1)单位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
(2) 签订人才业绩(诚信)档案建档委托协议书。
(3)安装上海市人才业绩档案建库信息管理系统,开通上海市人事人才诚信信息查询服务系统
(4)由单位人事部门组织建档员工填写《人才业绩档案信息登记表》,递交身份证明、学历(学位)、专业技术、技能证书、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证明、专利及荣誉证书等材料。
(5) 核准信息,信息资料整理,信息入库。
(6)业绩档案信息跟踪更新、管理、维护。
(7)提供建档单位所需的人才诚信评估或调查报告
2、个人档案受理流程
(1)了解个人的建档需求。
(2)签订人才业绩(诚信)档案建档委托协议书。
(3)填写《人才业绩档案信息登记表》,提供身份证明、学历(位)、专业技术证书、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证明、专利及荣誉证书等材料。
(4)核准信息,信息资料整理,信息入库。
(5)业绩档案信息跟踪更新、管理、维护。
(6)提供建档单位所需的人才诚信评估或调查报告
六、管理部门
闸北区人才服务中心
地址:共和新路912号云华科技大厦6楼
咨询电话:66057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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