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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02 - 对联合长三角企业开展防控疫情,促进相关技术运用的给予支持
发布于 2022-03-01

资助事项

对联合长三角企业开展防控疫情,促进相关技术运用的给予支持。


资助标准

按实际支出的50%给予支持,最高支持100万元,事后一次性支持。


申报条件

1、申报主体为注册在张江示范区内企业。

2、实际支出包括:技术分析费用、技术转让费用、产品试生产费用、产品市场推广费用。

3、产品在2022年3月至6月间投入使用。


申报材料

1、营业执照。

2、与长三角企业合作证明。

3、费用清单及采购合同、发票。

4、产品投入使用的证明材料。



申报指南  样表下载  指南解读



资助事项

对联合长三角企业开展防控疫情,促进相关技术运用的给予支持。


资助标准

按实际支出的50%给予支持,最高支持100万元,事后一次性支持。


申报条件

1、申报主体为注册在张江示范区内企业。

2、实际支出包括:技术分析费用、技术转让费用、产品试生产费用、产品市场推广费用。

3、产品在2022年3月至6月间投入使用。


申报材料

1、营业执照。

2、与长三角企业合作证明。

3、费用清单及采购合同、发票。

4、产品投入使用的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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